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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無經營需要報稅嗎?
問:香港公司無經營需要報稅嗎?
答:很多客戶以為成立香港公司後,不論在何處做業務,只要不在香港本地營業,就不需要報稅,也無需繳納任何稅務,成立公司,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財務報表(通常是做零申報),其實這完全是一種錯誤的想法。
在香港成立公司後,公司要為業務理賬,這是公司條例又稱公司法的要求,其實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報稅,但不一定要繳稅。公司能為業務制備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又稱損益表)、總賬、傳票及一切原始憑据。然後公司需在成立後十八個月內開股東大會,並給股東呈上核數報告。稅務侷一般會在有限公司成立後的十八個月發出首份《利得稅報稅表》,一般要求公司在一個月填妥,並連同核數報告和應評利潤計算表一並交回稅務侷。除非已獲稅務侷批准延期申報,遲交《利得稅報稅表》會遭受罰款或被「估稅」,成立香港公司。
稅務侷會就公司在《利得稅報稅表》填報的利潤「評稅」,發出一份俗稱「稅單」給公司,成立有限公司,並要求在指定日期前繳付稅項。而如果稅務侷認為該「課稅年度」內並無「應評稅利潤」,則不會向公司征收稅項。關於香港公司報稅疑難問題,懽迎來電咨詢,020-348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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