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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房屋稅務專家

去年年中時買了一間房子,我的戶籍放在那房子,當時有去申請為自用住宅,可是後來我房子出租給公司,可是不是當辦公室,是公司租給主管住的,可是租賃契約上乙方是公司的名字,然後那公司也有寄扣繳憑單給我,請問:
1。我那房子是屬於非住非營還是營業?
2。我那房子的房屋稅是屬於何種?因為今年房屋稅單寄來是自用稅率,那要不要去申請更改呢?
3。我那房子有貸款,今年報所得稅時可以將貸款金額納入列舉嗎?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先簡單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房屋稅係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依適用之稅率按月核課,故房屋出租其房屋稅係以承租人對房屋使用情形之不同,依適用之稅率核課。

如房屋出租,作住家使用,按住家用稅率1.2%核課。

 

購屋借款利息: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為限。但申報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其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納稅義務人依上述規定扣除購屋借款利息者,以一屋為限。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5  規定購屋借款利息之扣除,報稅,應符合下列各要件:一、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為其所有。二、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三、取具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所支付當年度利息單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24-3)

依上述資料證明、因房屋有出租使用、所以不得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支出。

 

 

再提供參考資料如下:

摘錄自  2012/2/5-房屋出租應適用何種稅率、農舍應否課徵房屋稅、陽台加建應按變更後面積課徵房屋稅

房屋出租應適用何種稅率?101/02/01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依適用之稅率按月核課,故房屋出租其房屋稅係以承租人對房屋使用情形之不同,依適用之稅率核課。如房屋出租,作住家使用,按住家用稅率1.2%核課;作營業或與營業相關之用途者,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提供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補習班等使用者,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計課。出租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含營業用及非住家非營業用),其房屋稅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之面積,分別按住家用(1.2%)及非住家用(3%、2%)稅率核課,但非住家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以上說明資料、供您參考、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若尚有不明之處、煩請您補充疑問(使用意見來補充)、再行回答、也歡迎點選下方超連結至部落格搜尋相關稅務問題說明。

啟善會計事務所(倢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倢榆記帳士事務所、倢榆工商稅務會計記帳事務所)   http://tw.myblog.yahoo.com/chenyu-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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