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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商業登記負責人的勞健保???

我是有工作室月收入未達六萬~要辦商業登記嗎?
如果要辦要準備什麼?
還有聽說負責人的勞健保會變很貴~~
勞健保的部份是我們自己去更改還是健保局會去查核?

網路找的問題解決方法

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有營業行為時、就應辦理營業登記。

若未辦理營業登記、國稅局依查得資料核課營業稅、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5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處罰。

若未雇用員工、可於職業工會投保。若有雇用員工時、就要考慮較多些的。

 

再提供參考資料如下:

摘錄自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1 條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45 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51 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摘錄自  桃園縣-公司登記、工商登記、商業登記、營業登記、變更登記、工廠登記、設籍課稅、網拍登記、網路拍賣、公司設立   

商業登記申請辦法  第五條 商業申請設立登記,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屬於合夥組織者,並應檢具合夥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合夥契約書,成立公司

三、資本額證明文件。

四、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權狀,所有權人非商業負責人或合夥人者,應附具所有權人同意書。建物所有權狀得以建物謄本、房屋稅籍證明、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其他得證明建物所有權人之文件代之;所有權人同意書得以商業與所有權人簽訂之租賃契約,或載明得辦理商業登記或供營業使用之商業負責人與所有權人簽訂租賃契約代之。

商業之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二十五萬元者,免附前項第三款規定之文件。

 

 

以上說明資料、供您參考、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歡迎點選下方超連結至部落格搜尋相關稅務問題說明。

啟善會計事務所(倢榆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倢榆記帳士事務所、倢榆工商稅務會計記帳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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